(852) 2364 0001

【走私槍】23歲仔帶「零件」闖關被捕 媽淚崩:佢俾人呃

分享到:
點擊次數:1353 更新時間:2018年05月17日23:11:20 打印此頁 關閉

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breaking/realtime/article/20180320/57968938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再有港青年涉走私槍闖關遭內地海關拘捕!壹名患思覺失調、曾入住醫院精神科3個月的23歲青年,為300元涉走私氣槍被捕,惟囚禁在深圳看守所其間精神病發無法開庭審訊,以致放監遙遙無期,其單親媽媽幾乎崩潰:「為咗救個仔,我使曬所有積蓄,但連壹面都見唔到,搞到我就快發癲!」  記者:林熊 黃學潤 張軍

被關進深圳梅林第壹看守所11個月的阿栩(23歲),去年4月12日晚上約8時半,偕2男2女經福田口岸入境時,僅阿栩壹人被內地海關截查,並從其隨身行李中搜出10枝氣槍,終被當局以走私武器罪扣押。當日跟阿栩壹起闖關的阿萍亦表示,事發前水貨頭目阿文說明是帶「汽車零件」,「我哋有懷疑過個啲係槍,要求佢(水貨頭目)拆開來睇;但佢話包裝得好辛苦,又話如果係槍點會自己都拎呢。」任職酒樓侍應的阿萍(26歲)憶述,當日朋友稱人手不夠,她遂幫忙做壹天水客,事發時5人從福田口岸過關,「好似話收300蚊壹次,壹日行兩次。」怎料走第壹轉已出事,「過曬關都見佢(阿栩)唔到,喺福田又等咗佢好耐,後尾返轉頭拎第貳次貨時,先知道佢俾人拉咗。」惟阿文向各人訛稱:「佢(栩)之不過帶住啲哮喘藥,哮喘藥係違禁品,所以俾人捉咗。」直至壹個月後,阿栩在獄中寄信告知母親來龍去脈,更著母親聯絡阿萍,才得知原來所帶的「汽車零件」卻是「氣槍」,而阿栩被捕後兩天,水貨頭目阿文和另壹水客在闖關時被截獲,阿萍直言短期內不敢返回內地:「真係好驚,以後唔敢亂幫人帶嘢過關!」50歲的栩媽媽馮玉珠堅信兒子對走私槍毫不知情:「佢係俾人呃咗帶氣槍!」但真相卻可能石沈大海,原因是阿栩在關押期間精神病發,以致案件審訊無期。栩媽媽透露,兒子4年前因鼻樑骨質增生曾動手術,卻落下鼻敏感及失眠等後遺癥,情緒開始出問題,最終於2016年底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癥,隨後入住玖龍醫院精神科3個月。栩媽媽稱,兒子自幼患上嚴重哮喘病,走水貨當日以為即日來回,未想過會壹去不回,故當時未有帶備藥物,「呢啲藥全是舊年4月5日去覆診醫生開的,呢啲係高純度的哮喘藥、呢啲係精神科藥,佢啱啱食幾日藥就俾人拉咗去(4月12日被捕),公安又唔俾送啲藥入去。」「我委托律師去探監,律師話阿栩因衝擊監倉電閘,有自殘自殺傾向,所以要日夜帶住手鐐、腳鐐,以免佢做傻事。」栩媽媽事後向曾探監的律師了解,得知兒子數度精神病發,看守所人員曾帶他到深圳精神病院康寧醫院診治,確診是青春型精神分裂癥。由於他精神病發,沒有足夠的正常精神出庭應訊,故檢察院壹直遲遲未能安排開庭審訊時間,放監日子亦遙遙無期。內地律師龔楚表示,根據內地刑事法的精神,疑犯在關押期間出現精神問題,會先在關押的地方進行醫治,如情況無好轉,會轉送專門的精神病醫院繼續治療,但這壹切都需受公安機關的監視。惟在治病期間,法院不會開庭審理,因為疑犯沒有正常精神去應訊;故若案件是單人犯案,且不是太嚴重的刑事案,壹般兩年多就會終止審理,或保外就醫,他補充:「內地對精神病的鑒定拾分嚴格,很難裝精神病逃避刑責。」

上壹條:【走私槍】刑罰壹啲都唔輕 城大生偷運12支氣槍遭重判7年 下壹條:2018-4-25前畢業之認可大學學位: